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如下: 1、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:14周岁以下。
2、相对不负责任年龄:14-16周岁,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投掷危险物品、爆炸、故意伤害、重伤致死等行为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 3.负刑事责任年龄:16周岁以上。 这个年龄的人犯了任何罪都要负刑事责任。 此外,未满18周岁统称为减轻刑事责任年龄。 凡是在这个年龄犯罪的,都应当根据情节从轻处罚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、强奸罪、抢劫罪、贩卖毒品罪、放火罪、爆炸罪、投掷危险品罪的,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
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,以特别残忍的方法致人死亡或者重伤,致人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的,最高人民检察院准予起诉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未满十八周岁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 因未满十六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管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必要时,应当依法进行专项矫治教育。
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,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 过失犯罪的,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