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百事网 2月18日下午4时11分,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通过官方微博“平安武昌”发布一条消息: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,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,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。犯罪嫌疑人胡某(22岁,四川宣汉人),因口角纠纷,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,将面馆业主姚某头颅砍下。
惨案发生的武昌火车站东广场附近武南一村,是个城中村。村里开着许多小旅馆、小餐馆,主要为过往的外地旅客服务。
据称双方因为一元起了争执,互不相让。在胡某行凶的几分钟时间里,很多人围过来但并不敢靠近,约有50多人先后拨打电话报警。行凶后,胡某并未逃窜,民警现场将其抓获。
红星新闻记者奔赴犯罪嫌疑人胡某老家有现住地,发现胡某持有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,残疾类别为“精神”,残疾等级为“二级”。
什么是精神残疾二级
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法医胡志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,存在认知、情感和行为障碍,影响日常生活和活动参与的状况。在精神残疾中,精神分裂症所占比例最大。
精神残疾二级的表现为:适应行为重度障碍;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,基本不与人交往,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,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,有一定学习能力。在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。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,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;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,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。